上海市职业学校
交通类专业学生行为规范
交通类专业学生应遵循《上海市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并根据专业特点,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 遵章守纪 克己让礼
严格组织纪律,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和掌握交通法规,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操作规范,安全准点,学会休息。
举止文明,诚恳待人,礼让三分。
二、 刻苦钻研 精益求精
潜心攻读,熟练掌握驾驶和修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虚心求教,锲而不舍,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做到一专多能。
勤俭节约,修旧利废,讲究效益。
三、 团结合作 互利互助
服从大局,团结合作,宽以待人,严于律己。
助人为乐,方便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
关心集体,尊师爱友,学会正常交往。
四、 热忱服务 树立信誉
爱护公物,精修勤养,爱车爱货。
服务周到,办事认真,坚守信誉。
分清是非,不贪小利,不徇私情,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