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学校
交通类专业学生行为规范

交通类专业学生应遵循《上海市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并根据专业特点,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 遵章守纪 克己让礼

  1. 严格组织纪律,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和掌握交通法规,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2. 操作规范,安全准点,学会休息。

  3. 举止文明,诚恳待人,礼让三分。

二、 刻苦钻研 精益求精

  1. 潜心攻读,熟练掌握驾驶和修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虚心求教,锲而不舍,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做到一专多能。

  3. 勤俭节约,修旧利废,讲究效益。

三、 团结合作 互利互助

  1. 服从大局,团结合作,宽以待人,严于律己。

  2. 助人为乐,方便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

  3. 关心集体,尊师爱友,学会正常交往。

四、 热忱服务 树立信誉

  1. 爱护公物,精修勤养,爱车爱货。

  2. 服务周到,办事认真,坚守信誉。

  3. 分清是非,不贪小利,不徇私情,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