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学校
财经类专业学生行为规范
财经类专业学生应遵循《上海市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并根据专业特点,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 计算准确 书写规范
工作有高度责任心,办事一丝不苟,认真完成集体、教师、家长安排的工作事宜。
刻苦学习,勇于进取,熟练掌握财经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
计算迅速、准确、不出差错。
书写认真、字体端正、口语简练明白。
二、 诚实为体 严守信用
做老实人,不说谎话,答应他人的事要办到,如经努力办不到,应诚恳地说明原因,表示歉意。
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作业,考试不作弊。
虚心接受他人帮助和监督,正确对待批评,敢于承认并及时改正错误。
拾金不昧,不化公为私,未经同意不动用他人财物。
三、 热诚服务 参与监督
友爱同学,热情待人,乐意帮助别人克服困难。
关心集体,甘做奉献,与周围同志相处融洽,工作协调。
认真学习和掌握财经类有关的法规和法纪,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明辨是非,不徇私情,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批评和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