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学校
财经类专业学生行为规范

财经类专业学生应遵循《上海市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并根据专业特点,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 计算准确 书写规范

  1. 工作有高度责任心,办事一丝不苟,认真完成集体、教师、家长安排的工作事宜。

  2. 刻苦学习,勇于进取,熟练掌握财经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

  3. 计算迅速、准确、不出差错。

  4. 书写认真、字体端正、口语简练明白。

二、 诚实为体 严守信用

  1. 做老实人,不说谎话,答应他人的事要办到,如经努力办不到,应诚恳地说明原因,表示歉意。

  2. 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作业,考试不作弊。

  3. 虚心接受他人帮助和监督,正确对待批评,敢于承认并及时改正错误。

  4. 拾金不昧,不化公为私,未经同意不动用他人财物。

三、 热诚服务 参与监督

  1. 友爱同学,热情待人,乐意帮助别人克服困难。

  2. 关心集体,甘做奉献,与周围同志相处融洽,工作协调。

  3. 认真学习和掌握财经类有关的法规和法纪,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4. 明辨是非,不徇私情,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批评和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