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学校
旅游类专业学生行为规范

旅游类专业学生应遵循《上海市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并根据专业特点,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 仪表整洁 举止文明

  1. 衣着整洁大方,头发干净整齐。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披发不过肩,不佩戴装饰品。

  2.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修指甲、勤换衣。

  3. 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端正。

  4. 讲究礼仪礼节,动作自然、规范、得体。

二、 真诚友好 礼貌待人

  1. 使用礼貌用语,态度和蔼,尊重师长。见面主动点头问早、问好或行礼致意。

  2. 以诚相见,守时守信,注重信誉。

  3. 团结友爱,正常交往,乐于助人。

  4. 接待宾客时,热情、主动、耐心、周到。

三、 勤学苦练 一专多能

  1. 勤奋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理论,掌握本专业的有关知识。

  2. 刻苦练技,提高专业技能技巧操作水平。

  3. 善于思考,积极发言,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提高口语水平和交际能力。

  4. 兴趣广泛,善于吸收与旅游业相关的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

四、 遵纪守法 自尊自爱

  1. 维护国家荣誉,不失国格人格。

  2. 认真学习和掌握旅游业的有关法规和法纪,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3. 分清是非,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批评和劝阻

  4. 洁身自好,拾金不昧,不贪小利,不徇私情,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