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学校
旅游类专业学生行为规范
旅游类专业学生应遵循《上海市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并根据专业特点,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 仪表整洁 举止文明
衣着整洁大方,头发干净整齐。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披发不过肩,不佩戴装饰品。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修指甲、勤换衣。
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端正。
讲究礼仪礼节,动作自然、规范、得体。
二、 真诚友好 礼貌待人
使用礼貌用语,态度和蔼,尊重师长。见面主动点头问早、问好或行礼致意。
以诚相见,守时守信,注重信誉。
团结友爱,正常交往,乐于助人。
接待宾客时,热情、主动、耐心、周到。
三、 勤学苦练 一专多能
勤奋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理论,掌握本专业的有关知识。
刻苦练技,提高专业技能技巧操作水平。
善于思考,积极发言,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提高口语水平和交际能力。
兴趣广泛,善于吸收与旅游业相关的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
四、 遵纪守法 自尊自爱
维护国家荣誉,不失国格人格。
认真学习和掌握旅游业的有关法规和法纪,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分清是非,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批评和劝阻。
洁身自好,拾金不昧,不贪小利,不徇私情,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