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学校
商业类专业学生行为规范
商业类专业学生应遵循《上海市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并根据专业特点,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 热情服务 礼貌待人
仪表端正,服装整洁,讲究卫生。
说话和气,有问必答,处事认真,乐于助人。
坚持礼貌用语,见面要主动问候,分离要礼貌道别。
二、 勤奋好学 一专多能
刻苦学习,勇于进取,熟练掌握商业经营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
口语简练、明白,计算迅速、准确,书写认真、清晰,操作规范、熟练。
关心市场信息,培养竞争能力,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
三、 信誉至上 诚实为本
珍惜名誉,讲究信誉,说话做事要实事求是。
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作业,考试不作弊。
洁身自好,拾金不昧,不贪钱财。
四、 遵纪守法 见义勇为
认真学习和掌握商业的有关法规和法纪,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明辨是非,不徇私情,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批评和劝阻。
见义勇为,敢于斗争,自觉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