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学校
商业类专业学生行为规范

商业类专业学生应遵循《上海市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并根据专业特点,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 热情服务 礼貌待人

  1. 仪表端正,服装整洁,讲究卫生。

  2. 说话和气,有问必答,处事认真,乐于助人。

  3. 坚持礼貌用语,见面要主动问候,分离要礼貌道别。

二、 勤奋好学 一专多能

  1. 刻苦学习,勇于进取,熟练掌握商业经营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口语简练、明白,计算迅速、准确,书写认真、清晰,操作规范、熟练。

  3. 关心市场信息,培养竞争能力,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

三、 信誉至上 诚实为本

  1. 珍惜名誉,讲究信誉,说话做事要实事求是。

  2. 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作业,考试不作弊。

  3. 洁身自好,拾金不昧,不贪钱财。

四、 遵纪守法 见义勇为

  1. 认真学习和掌握商业的有关法规和法纪,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2. 明辨是非,不徇私情,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批评和劝阻。

  3. 见义勇为,敢于斗争,自觉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