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促进社会力量办学(非
学历教育)管理实践汇报
(杨浦区)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推动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从而使我国民办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命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所有这些都表明社会力量办学在我们整个国家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杨浦区现有社会力量办学单位138所,其中高等非学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26所,中等及以下非学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112所。目前我区的办学情况是(1)以知名品牌为龙头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明显展示出其竞争优势与健康发展态势,(2)以行业为背景,以优质教育质量为保障,部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逐年稳步的得到发展,(3)部分以高校为背景、针对现代企业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具备了良好的发展基础,(4)单兵作战的中小型办学机构,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生存而拼搏。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如何全面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在“促进和规范”两个方面下工夫,不断营造有利办学机构自主健康发展的环境,依法加强管理,我们杨浦区教育局做了如下工作:
一、 依法加强日常管理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要求政府进一步调整教育管理观念;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角色地位;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政府对教育的“分级管理”体制,改革现行教育管理制度和政府管理行为方式,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教育管理制度、公共管理机制,以及社会化评价和监督机制。我区经常召开社会力量办学院校长会议,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通报教育信息,交流办学情况,对院校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为加强办学机构的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办学的现代化、科学化我区建立了杨浦区教育局高成职教科网上社会力量办学网平台,努力做到管理、服务的信息化,以点带面,推动整个社会力量办学信息化建设,进行日常管理,促进学校发展。为进一步将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教育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让社会力量办学贴近市场,满足市场需求,我局组织社会力量办学院校长参观杭州明珠新世界培训中心,让办学单位学习成功的经验,沟通交流信息。我们依法对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过程管理,提供政策咨询、分类指导等服务,协调办学机构与学员发生的矛盾,服务意识明确,同时服务中有检查,服务中进行管理。多年来我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没有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并通过市场机制培育和做大了一批办学机构(如以新东方为代表的优质教育资源)。据不完全统计,03年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共培训47万5千人次,总收入约2.6亿。参加各类英语培训的有7万9千人次,小语种外语培训的有近5千人次,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类培训的有8千人次,参加技能类培训的有近5千人次,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类培训的有2千人次。此外,另有参加文化、广告、报关员、高复、中专自学考试助学、货贷、物流、装潢、建筑、汽车修理、财务等各类培训36万多人次。我区已将社会力量办学非学历教育纳入了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我区大部分办学机构已注册到师惠工业园区,使这些办学机构在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培训资源的同时,为杨浦区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了人才,为政府创造了上千万税收。我区还注意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管理工作,比如我区与杨浦区民政局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就一直做得非常好,为搞好本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我们与区民政局一起制订了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为换发许可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起了推动作用。
二、分等定级有效管理
社会力量办学(非学历)分等定级评估工作是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16字方针,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使政府管理具有更多的导向性和有效性的管理形式。杨浦区教育局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牵头组织实施我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分等评估工作,制订我区社会力量办学分等评估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委托、指导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开展评估;协调和解决评估中的具体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有问题学校的整改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在评估过程中我区教育局行政科室和教育评估事务所一起引导学校对照《评估》指标重新思考和认识学校的办学优势、学校发展目标,分析学校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学校确立依法办学、自主发展的办学思想,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完善学校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为很多学校开了药方,提供了建设性的发展建议,形成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主发展机制,促进了我区社会力量办学良性发展。2002年至今我区已对66家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了办学水平分等定级评估;对37家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了转正评估,对5家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了重组评估,对48家申办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了资质评估。两年来我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通过专家评估,进一步提高了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部分学校形成办学特色,促进了学校发展。
三、 解决疑难促进管理
杨浦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中有多家因办学中存在问题,如有的因为市场方面的原因、有的因为学校财务方面的问题、有的因为办学人员素质较差、有的因为学校领导成员年事已高、身体欠佳没有精力投入学校工作,有的因为不善办学严重亏损等各方面原因未开展招生办班业务,学员投诉要求退费,造成了一些社会不稳定的情况。如何
化解矛盾解决疑难,我们教育局职能科室与区教育评估事务所一起让一些愿意承担原有权利和义务且有实力的公司或个人来接办,前提是原有主办人退出主办权利与业务,原有的校董会作出同意变更的决议,接办的单位投入办学资金,并变更校名妥善处理一系列遗留问题。通过这一积极的举措,使一些问题学校重组成一所全新的能正常运作的学校,解决了因无退出机制所产生的一些棘手问题,促进了管理。我区现有5家办学机构就是通过重组的学校,这些单位目前的办学情况较重组前有了较大的改善,解决了一部分社会矛盾。
四、落实“减负”搞好管理
今年7月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下发了《上海市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已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我区部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也存在着面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和变相的文化补习,起了一些负面的作用。如何依法搞好管理,我区职能科室组织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传达学习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陈良宇、市长韩正、市委书记殷一璀的讲话,区教育局党政领导到会讲话,希望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端正办学方向,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创设良好教育环境作出贡献,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市场调研,挖掘124万杨浦市民需求,根据杨浦区“知识创新园区”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及大量市民面临再就业的技术培训需要多元化、多层次地开展教育培训。会后许多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自觉签定了承诺书,承诺不占用中小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承诺不以出租校舍学校的中小学生为对象,举办正式的或变相的文化补课班等,凡涉及到的此类班一律停办,已收学费全部退回学员。通过学习疏导,我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中的文化补习和变相的文化补习现象大为减少,切实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创设良好教育环境作出了贡献。做到了落实“减负”,合法、合情、合理搞好管理。
五、完善体制管理才能落到实处
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以及《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教育
行政部门已经不具备年检功能,办学水平的评估工作也将由办学单位主动向社会中介机构提出委托申请,由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而依靠教育行政部门有限力量的管理监督显得捉襟见肘,所以加速培育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行业自律,提供专业服务已提到议事日程,据此建议有关部门(1)应尽早制定方法,建立教育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内部的自律制度,确保办学单位定期进行办学水平的评估工作。同时,通过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将办学单位的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建立社会力量办学质量的社会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还有现有的教育法规难以适应当代教育发展的需要要尽快完善民办教育规范体系和基本内容框架。(2)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配套的制度。如: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准入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法人制度,对教育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学校应依法建立退出机制以及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等级评估制度和社会评价制度。还要完善教育领域的司法救济,适应教育领域不断增多的争议和纠纷,保证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利。只有这些制度的出台才能使社会力量办学获得依法自主发展的体制环境,我们的管理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社会力量办学(非学历教育)才会有跨越式发展。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200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