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规范管理 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嘉定区教育局
  
   近年来,我们嘉定区教育局紧紧围绕国务院提出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的社会力量办学格局。目前,注册登记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共43所,其中学院3所,学校40所。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 把好四个关,确保社会力量办学规范化运作
   1、把好登记审批关。
为确保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正常运作,我们从一开始就抓实抓早,重点把好登记审批关,使新办学校迈好办学第一步。我们积极与民政部门联系、配合,所有办学机构都完成了民办非企业登记,取得了法人证书。与区税务部门协商为各单位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委托嘉诚会计事务所对所有单位实施两年一次的年审。
我们还制订了《嘉定区社会力量办学(非学历)规范及办事程序告知》,通过嘉定教育网、报纸、橱窗等媒体公开审批的程序、条件、时限,增加审批的透明度。同时公开办公室的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上的来电、来信及举报认真接待,及时处理。
审批中严格依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有关规定,对凡是中小学、国家机关等部门提出的办学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对办学场地、设施、申报资料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颁发许可证。
   2、把好办学水平视导关。
视导是对学校工作的整体检验,是我们工作的重要抓手,区教育局召开工作布置会议。要求各校写好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整理好全年度的档案资料。我们协同社团局等单位组成办学水平视导组,于年底前对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视导。视导组通过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汇报、召开学员及家长座谈会、查阅资料及财务票据、察看校园及设施等,从收费、管理、法人登记、档案、党建工作、社会反响等方面综合视导,形成书面意见,并及时把意见反馈给学校,以达到“检查一提高”的目的。
试办期满的学校在正式建校转正前,区教育局委派评估组进行转正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听课等形式,重点就学校的办学设施设备、师资队伍水平、办学实绩、档案资料等进行检查评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后,适当延长试办期。对延长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学校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确保社会力量办学队伍的总体水平保持良好。
   3、把好广告招生关。
我们把招生广告审查及教学点设置的审批工作作为重点之一,为彻底杜绝“招生广告乱发、教学点随意设置”的现象,我们提出了“两个必须”。第一,凡是在总校以外开设教学点的,必须经综合教育科批准备案后方可开展教学活动,确保了教学质量不降,教学管理规范。第二,凡是要发放招生广告及简章的,必须确保真实性、可靠性,综合教育科备案后方可发放,并张贴在指定地点,这样有力地制止了不良办学行为的发生,杜绝了恶意竞争办学的出现。 .
   4、把好评估定级关。
对社会力量举办学校(非学历教育)进行分等定级评估,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升我区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我们依据《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设置的暂行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学校自评、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抽样听课、学院跟踪调查、评议、反馈、定级、公布”的评估流程,对各校开展定级评估工作,并对已经评估定级的单位开展抽查和复评工作,对办学水平、管理水平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学校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及时督查,使许多学校在原来的基础上很快发展起来,无论是办学规模还是教学质量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信誉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社会力量办学。
  二、加大管理力度,确保社会力量办学可持续发展
   1、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1)是抓领导队伍建设。我们每年都举办两次校长岗位培训班,重点就是提高校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意识,特别是要求新上任的校长必须取得上岗证书,持证上岗。我们开展了以“诚信办学”为主题的公信教育活动,各校(院)就规范办学作了承诺,签订了承诺书。
针对一些校长、办学者缺少办学经验的实际情况,我们还分期分批地组织部分校长到外省参观学习,开阔视野,汲取经验,拓展办学思路。
   (2)是抓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建,消除党建工作在新社会组织中的空白点。区教育局党委明确规定社会力量单位建立党组织作为学校审批和视导的一项主要内容。到目前为止,全区所有社会力量办学单位都建立了党员联络组或委派了政治指导员。党组织的建立健全为规范办学作了政治上的保证。
   (3)是抓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我们要求各校对专兼职教师统一管理,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定,严把入口审查关,选择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改变兼职教师盲目、无序、自流现状,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为合格人员发放聘任书,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兼职教师的责任、资格和待遇等事项。
对来自生产第一线的兼职教师进行必要的岗前职业培训,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以便在教学过程中遵循心理、教育规律,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发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教会学生自己去获取知识并创造性地运用知识。
同时,对于兼职教师这样一个师资队伍的外延群体,我们要求各校在遵循“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的前提下,也要积极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要增加感情投入,适时召开兼职教师座谈会,倾听兼职教师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改进,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在思想上给予引导,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要依靠学校声誉、学校政策、激励机制来吸引并稳定兼职教师队伍。
   2、加强档案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窗口,学校的档案工作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学校的整体运作好不好,是学校工作的历史再现。我们要求各校都要明确一位教师具体分管档案和各种统计工作,从1999年起先后召开了四次较大规模的档案管理现场会,参观了嘉华财经学院、卫生人才培训中心等单位的档案室及电脑化管理系统。请档案局有关同志作专题讲座,提高了各校对档案管理重要性认识,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为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我们还专门制订了《嘉定区社会力量举办学学校档案管理的实施意见》,下发给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3、加强指导,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我们从审批新专业入手,加强对专业设置的指导。首先,开设的专业要符合社会的需求,有培训市场。其次,专业必须与中小学的补课区分开来,教材必须是正规出版社出版,自编的教材必须经专家审定,避免粗制滥造。再次,任课教师必须三证齐全(资格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要一致。
此外,在每学期初对各校进行教学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还不定时地走访学校,通过发放调查表,进行个别访谈,查教师教案、叫课笔记、学生作业,召开部分学生和教师座谈会、查阅教务日志,听取群众反映等办法,开展教学质量抽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学校,召开总结会,对办学好的学校进行表扬,对不足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这些措施不仅使各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系统化,而且也使得各校的教学质量节节攀升。
   4、加强监管,抓好财务管理工作
按照《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实施条例》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我们制订了加强财务管理的具体要求,并实行定期审计制度。要求会计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财务、财产、票据等制度,独立账号、独立核算。账册、凭证齐全,帐证、帐帐、帐表相符,及时、正确报送财务报表,明晰学校财产产权。
对停办学校及时做好财产清理工作。